填写说明
1、《化工工程建设技术成果鉴定申请表》:本表规格为标准A4纸,竖装。必须打印或铅印。
2、技术成果名称:由成果完成单位填写。
3、完成单位:指该技术主要研发的单位。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时,原则按计划任务书或技术合同中研发单位的顺序由第一完成单位填写,如有变化,填写前,完成单位必须协商一致。
4、申请单位:由完成单位填写,名称必须与单位公章完全一致。两个以上单位完成的,原则由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书中第一承担单位提出申请,如有变化,在提出申请鉴定之前,各完成单位必须协商一致。
5、申请日期:由成果完成单位填写,并以申请鉴定单位盖章日期为准。
6、组织单位:中国化工施工企业协会,由完成单位填写。
7、申请表中的“技术成果名称”必须填写全称,并与封面上的技术成果名称完全一致。
8、研发起始时间:是指该项技术开始研究或开发的时间,应以计划任务书或合同、协议书上的时间为准。
9、研究终止时间:是指该技术最终完成的时间为准。
10、申请鉴定单位:
(1)单位名称:封面上的申请鉴定单位。
(2)所在地区:是指鉴定申请单位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名称由申请单位填写。
(3)联系人:是指申请鉴定单位的该项施工技术的负责人。
(4)通信地址:指鉴定申请单位的通信地址,要依次写明省、市(区)、县、街和门牌号码。
11、技术有无密级:根据国家有关科技保密规定,确定该项目是否有密级。
12、密级:根据国家有关科技保密的规定确定的密级。该项目如无密级此栏可不填,如有密级请在括号内选填1、2、3即可。
13、内容简介,应包括如下内容:
(1) 应用领域和技术原理(或工艺简介)。
(2) 性能指标或技术重点、难点(写明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书要求的主要性能指标和实际达到的性能指标)。
(3)与国内外同类技术比较。
(4)技术的创造性、先进性。
(5)直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推广应用的范围、条件和前景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意见。
14、技术资料目录:指按照规定应由申请单位提供的主要文件和技术资料。
15、主要研发人员:由完成单位根据研究人员对施工技术的创造性贡献大小顺序填写。并应得到所有完成单位的认可。
16、申请单位意见:由申请鉴定单位填写,经领导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
17、组织鉴定单位意见:由组织鉴定单位填写,由主管领导签字。
18、鉴定形式:由组织鉴定单位填写(一般采用会议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