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及勘察设计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得到简化
来源: 时间:2019-01-16 阅读量:39
近日,住建部发布通知,要求进一步简化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申报材料。自2018年11月12日起,申报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含初始注册、延续、变更),不再要求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由申请人及其聘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分别对申请人社保真实性、有效性签字承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在住建部的另一通知中,要求自2018年12月1日起,申报勘察设计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含初始注册、延续、变更),不再要求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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