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介绍

中国化工施工企业协会优秀专利征集推荐管理办法

(2021年4月6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鼓励和调动化工建设行业广大工程技术人员发明创造的积极性,推动行业的技术进步,加快化工建设行业知识产权实施与转化,提升科技成果的转化能力,鼓励和表彰为技术(设计)创新及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中国化工施工企业协会开展优秀专利的征集、推介和推荐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化工建设行业优秀专利的申报、评价、推荐及管理。

第三条 优秀专利征集每年开展一次。

第四条中国化工施工企业协会专家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优秀专利的评价及推荐工作,协会秘书处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五条 征集的专利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上年度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该专利权属于申报单位;

(三)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

(四)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加征集活动;

(五)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六)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加征集活动;

(七)相同专利权人在一个年度内参加征集活动的项目不超过2项。

第六条 该专利已由申报单位实施或者许可他人实施,在技术创新和实际运用环节创造出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有广泛的推广应用价值,推动行业技术进步作用明显。

第七条 本协会的会员单位,均可参加专利征集活动。

 

第三章评价标准

第八条优秀专利按照专利质量、技术先进性、运用及保护措施和成效、社会效益及发展前景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第九条 专利评价指标及权重:

(一)专利质量(25%)。评价:1.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2.文本质量;

(二)技术先进性(25%)。评价:1.原创性及重要性;2.相比当前同类技术的优缺点;3.专利技术的通用性;

(三)运用及保护措施和成效(35%)。评价:1.专利运用及保护措施;2.经济效益及市场份额;

(四)社会效益及发展前景(15%)。评价:1.社会效益;2.行业影响力;3.政策适应性。

第十条 优秀专利的评价标准:

(一)发明专利具有技术方案新颖、创新性强、技术水平高等特点,对促进本领域的技术进步与创新有突出作用;

(二)该专利对于提升相关产品及申报单位的市场竞争力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突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申报单位对于该专利的运用和保护采取了积极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

第十一条优秀专利实行总量控制原则:每年遴选20项优秀专利在协会年度科技创新大会进行推介。

 

第四章 申报程序

第十二条 优秀专利征集坚持“协会组织,自愿申报,专家评价,择优推荐”的原则。

第十三条 材料报送

(一)专利申报应填写统一格式的《中国化工施工企业协会优秀专利征集活动申报表》(WORD文档);

(二)项目申报资料1份(电子件),每个征集项目包含: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说明:推荐参评中国专利奖的项目需填报此申报书】;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大小不超过20M;③专利授权文本(PDF文档);

(三)所有项目的电子件存储在一个U盘中,并用标签标注申报单位名称(每个项目单独制成一个独立的文件夹并以专利号命名);

(四)申报单位的身份证明材料(企业单位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五)申报单位通过实施或者许可实施参加征集活动的专利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证明材料。

 

第五章评价程序

第十四条 形式审查。协会秘书处依据本办法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提出初审意见。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要求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补正,对逾期未补正或者经补正申报材料仍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不予提交评价。

第十五条 评价。由专家委员会根据形式审查的情况,遴选行业内相关专家组成评价组,同时选择一家国内专业咨询公司,分别对通过形式审查的专利项目进行评价打分,提出优秀专利候选建议名单。

(一)专家评价。由专家委员会从化工工程建设行业高级专家库中遴选专家,组成若干评价小组,对通过形式审查的专利进行评价打分,提出候选建议名单。

(二)专业咨询公司评价。聘请一家专业咨询公司对申报专利进行评价打分,提出候选建议名单。

(三)协会秘书处对专家及专业咨询公司的打分进行汇总,按照专家打分占70%、专业咨询公司打分占30%的权重,进行打分排名,并根据打分排名结果及专家和专业咨询公司提出的候选建议名单,进行综合评议,向专家委员会提出候选推荐报告。

第十六条审定。专家委员会召开审定会议,对协会秘书处提交的候选推荐报告进行审议审定,最终确定优秀专利评价结果,并确定推荐中国专利奖名单。

 

第六章奖励与推广

第十七条 审定通过的专利,中国化工施工企业协会发文公布评价结果,在官方网站上公告,并对优秀专利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

第十八条优秀专利项目在协会年度科技创新大会上进行宣传推介。

第十九条 优秀专利评价实行回避制度,与被评价项目的完成人、完成单位或者申报项目有利害关系的专家应当回避。

第二十条参与优秀专利评价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对申报项目的技术内容及评价情况严格保守秘密。

第二十一条弄虚作假,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优秀专利的,中国化工施工企业协会将在媒体上予以公布,撤消其优秀专利项目,追回荣誉证书和奖牌,被撤销授予优秀专利项目的单位自项目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优秀专利的征集活动。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中国化工施工企业协会专家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中国化工施工企业协会优秀专利征集活动申报表

申报通知



      附件:


      《中国化工施工企业协会优秀专利征集推荐管理办法》.docx

        优秀专利征集活动申报表.docx


      文件及附件可从协会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cnacce.org.cn/


2023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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